住房城建类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4-09-02 10:38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问:市民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前需要做什么?

答:市民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装修人应当向居民委员会办理登记手续,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屋权属证明,住宅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还需提供所有权人同意装修的书面证明;

(二)装饰装修方案;

(三)如实施改变住宅外立面、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实施加层、拆改主体结构和改变使用功能等行为,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和有关审批手续;如实施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等行为,需提交按防水标准制订的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